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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宁夏: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电能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8-03-16 07:44:32    文字:【】【】【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电能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17〕297号


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林业厅、葡萄产业发展局,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科技局、水利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 

为深入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促进我区能源清洁化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节能减排,治污降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厅局共同编制了《关于开展电能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经自治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民航宁夏监管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关于开展电能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电能替代,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能源消费革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国家相关要求和自治区用能实际,现就实施区内电能替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终端能源电能消费比重,提高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煤炭消费中电煤比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根据不同电能替代方式的技术经济特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面向终端能源市场,发挥电能清洁、安全、智能的优势,逐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实现“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形成新型能源消费方式,推进“美丽宁夏”建设。

(二)具体要求

完善电能替代配套政策体系,推动我区电力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改革,以全面创新为引领,深化电能替代建设,积极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煤改电、油改电,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促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为建设“美丽宁夏”做出积极贡献。力争到2020年,累计实现电能替代电量71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43.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2.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7万吨,节约标准煤247.5万吨。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电能替代潜力调查,研究制定推广措施。全面开展重点领域电能替代潜力调查,因地制宜制定电能替代“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替代潜力点和替代推进步骤,2017年各地市完成电能替代潜力分析和具体方案制定。一是在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等领域开展用电市场潜力调查工作,超前预测电力需求,准确分析电网供电能力。二是积极在生产制造、交通运输、集中采暖等重点行业开展电能替代专项潜力调查,分析项目推广存在的可能和问题,研究加快推广电能替代的改进措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地市政府、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负责)

(二)大力推动城乡采暖及居民生活领域电能替代。一是对区内具有刚性采暖需求的地区,重点在燃气(热力)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2017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分别选取2-3个示范点并确保于年内完成,固原市、中卫市分别选取1-2个示范点并确保于年内完成。到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分散电采暖441万平方米,替代电量10亿千瓦时。二是在燃气(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实施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分散式电采暖。2017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分别选取2-3个示范点并确保于年内完成,固原市、中卫市分别选取1-2个示范点并确保于年内完成。到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蓄热式电锅炉、热泵368万平方米,替代电量11亿千瓦时。三是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区域,利用低谷富余电力,实施蓄能供暖、供冷。2017年,在银川、吴忠、石嘴山、中卫、固原市分别选取1个示范点并确保于年内完成。到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蓄冷(热)315万平方米,替代电量1亿千瓦时。四是不断提高全区居民家庭电气化水平,重点推广电炊、电暖气、空调(制冷机等)等多功能高效家用电器,到2020年,替代电量5亿千瓦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各地市政府负责)

(三)积极推进工业领域电能替代。充分发挥电能能量密度大、转换效率高的优点,在工业领域实施以煤改电、油改电为主要内容的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一是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2017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分别选取2-3个示范点并确保于年内完成,固原市、中卫市分别选取1-2个示范点并确保于年内完成。到2020年,替代电量22亿千瓦时。二是落实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小燃煤自备电厂发电,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到2020年,实现替代电量11亿千瓦时。三是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玻璃等行业,鼓励推广使用电窑炉,使用电动液压锤代替蒸汽锤等。(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地市政府负责)

(四)大力拓展交通领域电能替代。一是2017年年内完善和落实自治区政府补贴政策,制定推广计划,重点在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租赁服务等领域开展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二是加大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试点城市电动汽车推广目标。“十三五”期间,新建充电站101座,充电桩1.36万个,电动车保有量超过1.2万辆,建成全区统一的电动汽车车联网平台,建成覆盖全区的高速快充网络。三是在银川、中卫、固原等有应用条件的机场航站楼实施空港陆电等新兴项目,推广应用桥载设备,推动机场运行车辆和装备“油改电”工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航宁夏监管局、各地市政府、宁夏机场公司、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负责)

(五)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较集中的地区,推广应用储能装置,同时对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实施电蓄热等灵活性改造,提高系统调峰调频能力,更多消纳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提高社会用能效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市政府负责)

(六)大力支持农业生产领域实施电能替代。在农业排灌、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将燃油(煤)用能改为电能,减少大气污染。一是在农业灌排方面,积极为灌排机井及泵站、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配套供电设施。二是在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围绕提高完善蔬菜冷链生产体系和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屠宰作业方面的电气化水平,大力推广智能化冷藏、电动加工、电动给料、冰蓄冷藏等技术。三是在特色果业发展方面,积极推动喷灌、热泵育苗、筛选水果、空调冷库全部电气化。四是积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在农副产品初加工方面,做好电动脱粒及电烘干、热泵型烘干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五是积极探索支持农业生产领域用电价格按照农村电价执行,推进农业电能替代改革。(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厅、葡萄产业发展局、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各地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

1.统筹制定规划。将电能替代纳入自治区能源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地区用电用热需求,结合热电联产、区域高效环保锅炉房、工业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供应方式,在城市总体规划、能源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电能替代发展,滚动修订规划内容,保障电能替代配套电网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各地市政府负责)

2.加强统计分析,完善标准制度。加快完成本地区电能替代潜力分析,明确电能替代实施方向和路径,制定电能替代具体工作方案。超前做好相关区域电网配套建设、电能替代项目技术支持和供电服务工作,对电能替代的实施情况做好统计。着力推动绿色电能替代供给侧改革和工业企业需求侧绿色电能替代工作,推广重点技术应用。修订完善居民住宅供热用冷相关标准,将交通领域电气化纳入相关规划并推广和实施。(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负责)

3.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做好分区域、分年度任务分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落到实处,切实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开展。(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地市政府负责)

(二)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

1.开展试点示范。充分考虑地区差异,进行差别化的试点探索,实施区内自备电厂清洁替代、蓄热式电锅炉、热泵等一批“经济效益好、推广效果佳”的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创新引领,借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整合技术资金资源优势,探索一批业态融合、理念先进、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在电能替代项目集中区域,创建一批示范区(乡、镇、村)或示范园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及时跟踪、评估,确保达到示范效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地市政府、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负责)

2.加大宣传力度。以自治区各种文化活动为载体,组织相关专家进企业、入社区、到村镇开展电能替代宣传活动。借助多种传媒方式,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各级主流媒体开展专题报道、记者采风等活动,对电能替代典型案例、示范工程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电能替代常识,推广电能替代技术,引导用能者改变能源消费习惯,倡导绿色能源理念,为电能替代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各地市政府、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负责)

(三)制定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1.严格节能环保措施。出台更加严格的散烧煤(油)设施的限制性、禁止性环保标准、要求。严格环保和能效达标准入,加大对企业燃煤锅炉、窑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能替代的散烧煤(油)切实压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负责)

2.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开展电能替代项目用电量打捆交易模式,鼓励售电公司代理电能替代用户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与各类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绿色能源优先,增加用户选择权,降低用电成本。创新辅助服务机制,对电、热生产企业和用户投资建设蓄热式电锅炉提供调峰服务的,给予合理的收益补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物价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负责)

3.优化电能替代价格机制。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相应配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科学核定输配电价。不断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研究通过适当扩大峰谷电价价差、合理设定低谷时段及免收电能替代项目用电城市附加费、研究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方式,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电力消费、促进移峰填谷的作用。(自治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4.有效利用财政补贴。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电能替代技术研发予以支持。(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地市政府负责)

5.积极探索融资渠道。鼓励电能替代项目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申请低息贷款、采用PPP模式等,解决项目融资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地市政府负责)

(四)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

电网企业加强电能替代项目配套电网建设,推进电网升级改造,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管理,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建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高效运转的“绿色通道”,满足电能替代项目接入及运行需求。各地方政府应对电能替代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给予支持,简化审批程序,支持相应配电网企业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和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地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科技研发与产业培育

1.加快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采取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电加热元件、储热材料、绝热节能材料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科研投入,促进设备升级换代,进一步提高产品能效,形成产业化能力。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体制机制,结合《中国制造2025》推进实施,鼓励行业内优势企业跨领域组建创新中心,鼓励条件具备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与智能电网技术、新一代大数据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高端电力设备与增值服务,提升电能替代设备的智能化生产和应用水平。(自治区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负责)

2.完善技术标准和准入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和修订电能替代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成果转化。制定和完善电能替代产品准入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加强质量监管,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和履约能力,健全售后保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负责)

3.创新商业模式,优化产业结构。探索建立商业化赢利模式,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以租代建等方式开展电能替代。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安全、高效、智能化的电能替代产品和服务。结合市场需求,鼓励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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