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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内蒙古自治区:通辽2017年供暖缴费时间与收费标准已公布!
作者:    发布于:2018-07-03 19:29:27    文字:【】【】【

  秋露重,秋意凉。又到了一年一度广大市民关注采暖问题的时间了。自今年8月1日起,通辽热电公司已开始收取2017-2018年采暖期供热费和办理供热增容业务,正常收费期截止到今年10月20日。
  为方便广大市民缴纳供热费,今年,通辽热电公司新增了不少便民举措,方便用户就近办理业务、接受服务。小编为您整理的这份“暖冬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采暖缴费标准
  据悉,今年供热服务缴费价格按去年标准执行,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3.9元,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5.2元。
供热服务缴费正常收费期截止到今年10月20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有关规定,用户逾期缴纳热费的,通辽热电公司将对欠费用户采取限热、停热及通过法律手段催缴欠费。

3种缴费方式
  以往市民想要缴纳取暖费,必须去热电公司业务大厅办理。今年,为方便市民便捷快速缴费,通辽热电公司同时开通3种缴费渠道,供不同群体的用户择优选择。
  第一种是热用户可持“用户信息卡”到通辽热电公司营业站(厅)自行缴费;
  第二种是开辟委托代收代缴热费的供热区域。在各区域内,通辽热电公司将张贴“委托收费通知”,同时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委托收费合同;
  第三种是银行网银缴费。为方便我市广大热用户缴纳热费,通辽热电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四家银行合作,开发完成并实现了网银、手机银行、自助终端设备等多种渠道缴费,市民足不出户即可轻松缴纳热费。四大银行自助缴费具体流程可关注“通辽热电公司”微信公众号网银缴费流程服务指南。
  各收费网点营业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5时收取热费,中午不休息正常收费。收费高峰期间(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连续受理用户缴费业务。

供热增容业务办理
  今年8月1日至11月20日,通辽热电公司集中受理本年度供热增容入网业务。申请用热用户须提交以下资料,包括用热申请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复印件;建筑施工平面图等材料。
  有用热需求的用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通辽热电公司院内综合业务厅15号窗口(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工一路377号)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便民温馨提示
  通辽热电公司提醒广大市民,在缴纳热费时请按照该公司上述缴费地点及方式缴费。通过委托方式缴费的用户请及时查看该公司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的《委托收费合同》进行确认,谨防不法分子骗收热费。
  通过银行网银缴费的用户,需要快递送达方式索取供热发票的,可拨打热线电话0475-961658(只限通辽市区范围同城快递,不支持旗县或异地配送),热用户自行承担8元/件快递费,收件付费。
用户也可自行到通辽热电公司各营业站(厅)领取发票,营业站(厅)领取发票时请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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