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安排
近日,财政部发布,附件明确2021年北方《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试点城市名单及资金额,2021年总计安排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73.4亿元。
自2017以来,全国分三批共计43个城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19-2020年采暖季结束后,首批12个试点城市三年示范期已满。
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安排主要涉及目前示范期内的31个城市,陕西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宝鸡、杨凌示范区列入表内。
通知指出,为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后长效运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综合考虑本地区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特困人群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